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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都实验小学入学条件 江都市实验小学

2024-10-18 01:452440 张简寄波
入学条件  1.年龄: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。2.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新校区施教区内,儿童父母(或儿童本人)为房屋产权所有人。(新校区施教区为:新都路以西,老通扬运河以北,华山路以南,西至广陵界

入学条件  

1.年龄: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。

2.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新校区施教区内,儿童父母(或儿童本人)为房屋产权所有人。

(新校区施教区为:新都路以西,老通扬运河以北,华山路以南,西至广陵界。)

注:①儿童父母(或儿童本人)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,但随其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,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。(商业用房(非商住)、办公用房、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。)


②新校区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有意向到老校区就读的,可在新校区办理报名手续时提出申请,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,在老校区张榜公布。

③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、进城务工人员,适龄儿童父母(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没有产权房的,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,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。(新校区范围内到樊套小学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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